我国物业管理的发展历程
2017-03-09 来自: 重庆海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1533
物业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的英国。当时英国正值工业发展时期,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造成了严重的房荒。有些开发商相继修一些简易的住宅,以低廉的租金租给工人家庭居住。由于环境恶劣,人为破坏时有发生,租金拖欠严重,业主的经济收益也得不到保障。当时,有一位名叫奥克维姬.希尔女士为在其名下出租的物业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要求租户严格遵守,从而改善居住环境。
自此以后,物业管理逐渐得到了业主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被推广到世界各地。迄今为此,物业管理作为现代化城市管理和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上十分流行并获得了蓬勃发展,被人们视作现代化城市的朝阳产业。
我国是一个有着漫长封建历史社会的国家,封建社会制度下的管家、佣人既便是现代物业管理和物业人员的前身。解放后,我国从半封建半殖民社会进入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后勤服务作为一项社会公益福利事业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到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全国住宅小区兴建,现代物业管理从香港传入内地。1981年3月,全国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诞生。此后,物业管理行业迅速发展,各地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数量迅速增加。1994年3月23日,原建设部以第33号令颁布了《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这为我国有关城市住宅小区管理工作正规化、法
制化奠定基础。同年6月18日,深圳市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并于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地方性物业管理法规。
其后,北京,上海等地区也相继制定出台了地方性物业管理法规,推动了城镇物业管理的进一步发展,使全国各地物业管理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2003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工作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进入了高效、法制、规范的高速发展新时期。
改革开放后新生企业的物业顺理成章进入现代物业管理,企业轻装奔市场,以强烈的优势迫使老的国企、央纷纷改制减负,就形成了目前这种后勤福利型、物业后勤过度型、现代物业管理型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