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合”换物业,到底小区换物业,谁说了算?

2017-06-12  来自: 重庆海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1214

  

  物业,被称为是小区的管家,管理着小区的日常运营和维护。物业服务搞得好,和业主关系融洽,这个小区业主住得就舒坦。可要是出了问题,那麻烦可就来了。这不,最近梅城有些小区的业主算是和物业“干上了”。先是小区擅自更换物业,后又曝出小区不合理停车费,纷争不断。

  那么问题来了,在什么情况下小区才会和物业公司终止合作呢?

  根据法律规定,通常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终止,业主大会或物业公司决定不再续签;

  2、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期间,因物业服务质量不能达到业主要求等原因,业主大会经适当程序,解除合同。

  小区业主有没有权利更换物业呢?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业主可共同决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既然业主有权更换物业公司,那么到底该如何操作呢?

  重庆物业公司查阅了相关资料,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学习下吧!因文字太过繁琐,小编做了个流程表出来,这样一看就一目了然啦!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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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成立业主委员会须满足的条件:入住率50%以上或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以上,入住率30%以上;

  2、由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3、审核满足条件的小区,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选举业主委员期间,所有工作由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

  4、选举产生业主委员,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5、公安部门办理刻,章手续。(业主委员会具备法律效力)

  如何解聘现有物业公司?

  有业主委员会业主就有了话语权,由业主委员会提出解除现有物业公司,并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集体商定或者书面表决是否同意解聘现有物业。(至少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

  如何选聘新的物业公司?

  在召开解聘原有物业公司后,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新选聘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选聘新物业公司跟业主也息息相关,避免出现“换汤不换药”的现象。

  那么,业主如何保障自己的知情权?

  1、 在决定选聘物业之前,需要召开全体业主大会;

  2、 业主委员会将业主大会的决策通过某种方式向全体业主公布;

  3、 在招标的过程中业主可以全程旁听;

  4、 招标结束后,对于招标过程和评标报告全体业主都有知情权;

  5、一旦确定了新物业公司,对于相关约定和价格等全体业主都有权了解。

  如果小区擅自更换物业,未经过业主同意或者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业主们该如何维 权呢?

  首先业主 维 权,保持理性合理合法是关键。

  像近期梅城出现的几起业主拉 横幅,甚至打砸、斗殴的维 权事件。其实这并不是一种合理、合法的维 权方式。

  一方面从法律上来说,蓄意破坏公私财物、斗殴等行为都是触犯了刑法,轻则处罚金、治安拘留;如损坏财产价值巨大或造成人员伤亡的还将面临高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刑罚,如因为一时冲动酿成大错,显然是因小失大。

  另一方面,如果因为拉 横幅、聚众闹事、丑化开发商等行为让小区的名声恶化,破坏了正常的经营秩序,对后期的开发及交楼都会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开发商无法正常运营,自然会导致业主们不能如期入住,如此恶性循环,终是两败俱伤。

  重庆物业管理公司告诉您,遇到权益受到侵害时,业主们可通过以下7个途径进行维 权:

  1、找物业经理,如果是物业管理上的小问题,找物业经理就可以。

  2、找街道办,街道办事处对物业投诉事件有受理和协助协商的权利。

  3、向政府部门申请调解处理,比如房管局、规划局、住建局、工商管理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处理。

  4、找业委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业委会成员以选举的方式产生。所以很大程度上会以业主利益为出发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监督管理物业公司运作。

  5、找开发商,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6、找媒体,比如当地的电视台或其他媒体投诉爆料,经核查属实后,媒体方会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进行报道。一经曝光,迫于舆论的压力,事件会有所进展。

  7、通过法院司法途径,提起诉讼。

关键词: 重庆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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