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2018-03-14  来自: 重庆海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795

  生活中,经常会看到小区业主与小区物业之间发生各类纠纷的消息,所以住在小区里的业主们要了解关于物业的法律知识,才干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重庆物业管理公司特意整理了生活中常见的物业问题进行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1、什么是物业?

  物业是指已经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和场地。

  2、什么是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3、什么是物业费

  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共用配套的设施设备和公共或共用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4、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一般情况下,业主不要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拒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成立业委会加强对物业服务的监督,要求物业企业限期整改,如物业企业整改后,服务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规范的业委会可以召开业主大会解聘物业企业。

  5、物业公司可以用停水停电的方法催收物业费吗?

  不可以。因为,用电用水是居民应当享受的基本生活权利,并不是基于物业管理合同发生的合同内容。物业公司只是受水电部门委托代收水电费,所以没有权力随意停止供水供电。业主对于物业公司停水停电的行为可以向供电、供电企业和物业企业主管部门举报。

  6、业主可以以楼上漏水为由拒交物业费吗?

  不能。楼上漏水属于相邻关系,楼下业主应当找楼上业主,要求其维修好漏点,造成楼下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物业公司(业委会)可以组织协调,提供楼上业主的联系方式,如楼上业主拒不整改的楼下业主应当依法起诉。

  7、业主家中失窃可以向物业索赔吗?

  要根据物业合同的规定来确定物业的责任。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按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安保服务,比如保安人数不够,巡查次数少、巡查范围不到位,监控不起作用,对外来人员进出及大件物品搬离小区未进行登记等等,总之,要在物业服务企业未充分履行合同安保义务情况下,才应当对业主失窃承担相应的责任。

  8、业主停在地面的小车被损坏可以向物业公司索赔吗?

  如果业主的车是停放在划定的车位上,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物业公司未能尽到法定和约定义务,应当对业主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9、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要向业主收“滞纳金”合理吗?

  如果业主无理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向业主收取不高于本金的滞纳金”如果业主有正当理由,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支付滞纳金的请求。

  10、物业公司以拖欠物业费为由起诉业主,业主该怎么办?

  业主要积极收集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规范的相关证据,并要业委会或其他业主出庭证明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服务或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规范,请求法院采用物业公司的请求或是降低物业费。

  如果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给你造成损失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赔偿。

  11、物业侵吞小区公共收益,业主怎么办?

  物业侵占分小区的公共收益,业主可以向街道、社区、物监部门举报,小区成立业委后可以向物业公司追索。

关键词: 重庆物业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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